全球热线:400-880-1556

中文




中认服务

资讯速递 | 欧盟发布了关于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

作者:中认联科 发布时间:2023-01-13 阅读:1211

2022年12月7日,欧盟官方公报OJ正式发布了关于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以补充RED指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对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png

该修订指令涵盖如下13类无线设备

◆ 智能手机 Handheld mobile phones

◆ 平板电脑 Tablets

◆ 数码相机 Digital cameras

◆ 无线耳机 Headphones

◆ 耳麦 Headsets

◆ 手持游戏机 Handheld videogame consoles

◆ 便携式扬声器 Portable speakers

◆ 电子书 E-readers

◆ 键盘 Keyboards

◆ 鼠标 Mice

◆ 便携导航 Portable navigation systems

◆ 耳塞 Earbuds

◆ 笔记本电脑 Laptops

新指令将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强制实施。其中,对笔记本电脑设备的要求将于2026年12月28日强制实施,在强制日期之后进入欧盟市场的新设备都应满足该指令要求。

新指令主要内容

1、修正了原指令Article 3.3 (a)条款,并加入Article 3.4条款,补充了对于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2、更新了生产商manufacturer,进口商importer,分销商distributor等economic operator的责任和义务

3、上述13类设备只要能够通过线缆进行充电,都被要求强制配备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标准的USB Type-C ®充电接口,并能够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其中支持快充的设备应符合EN IEC 62680-1-2:2021标准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协议。

4、无线产品在欧盟市场销售流通时,可选择是否配备充电器,并明确说明书,外包装或标牌中需要体现充电器的类型和配备情况,信息要以可读可见的方式显示,下图为标签示意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该不小于7mm。

产品配备充电器:

产品配备充电器.png

产品不配备充电器:

产品不配备充电器.png

5、标牌中需体现充电规格,下图为标签示意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该不小于7mm。

标签示意图.png

注:“XX”为无线设备充电所需的最小功率对应的数字,该数字确定了充电器为无线设备充电所需的最小功率;“YY”为无线设备实现最大充电速度所需的最大功率的数字,该数字确定了充电器至少需要提供的功率以实现该最大充电速度;当充电器支持USB PD的时候(充电电压大于5V,电流大于3A或功率大于15W),则应显示缩写“USB PD”。

温馨小提示

中认联科18年专注消费类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认证,时刻关注各国法规变化,用心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认证服务,确保您的产品快速地进入目标市场。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消费类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认证的要求或是有以上产品需要办理相关检测认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的工程师将在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相关文章
  • 中认联科精通消费电子:您的耳机、手表顺利通关秘籍!

  • 中认联科:化妆镜电池全球认证,中认联科帮您轻松达标!

  • PSE认证项目如日中天,市场热度持续飙升

  • 法规速递 | 越南MIC发布第02/2024/TT-BTTT号法规

关注我们